楚雄州青山嘴水库管理局
201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山嘴水库工程是水利部《长江流域(云南部分)防洪规划》和《“十五”期间全国大型水利建设规划》中的重点水利工程,楚雄州于1999年底成立了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州水利局下设办公室,2000年2月抽调专人正式开展前期工作,2003年5月项目建议书批准后, 2003年7月组建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组织青山嘴水库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及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建成后的水库安全运行和供用水调度、大坝安全监测和库区范围内的水情测报,水质监测、防汛抢险、库区管护工作。2007年2月大坝主体开工建设,2009年8月1日下闸蓄水。总库容1.08亿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
2014年,青山嘴水库管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青山嘴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及发挥水库效益两大重点目标,团结进取,扎实努力,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水库达到水库正常蓄水位1814米、蓄水6578万方,为历史最好水平,圆满完成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蓄水任务;二是向元谋县供水2400万方,向楚雄市农灌供水551万方、城市供水538万方,在有效缓解农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用水紧缺的同时,实现水费收入230万元并全额上缴财政;三是护林防火工作成效明显,年内未发生较大,库区护林防火工作在楚雄市人民政府考评获二等奖励;四是针对水库枢纽区无公侧、无专门停车场,给游人及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的实际,建成停车场1个、公厕2个;五是完成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已报至国家环保部,目前正抓紧做竣工验收得各项准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青山嘴水库管理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4人(财政全供养)。退休人员1人。聘用临时工28人,其中:水库管护区护林人员20人,枢纽区保安人员8人。实有车辆4辆,其中:在编3辆,另一辆是建设期间购置的工程专用小货车。
三、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4年楚雄州青山嘴水库管理局财政拨款总收入331.22万元,总支出33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4万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155.18万元,占总支出的4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04万元,与上年的161.97万元比增加了14.07万元(主要是工资、医保、公积金增加所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管理局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55.18万元,与上年的178.90万元比,减少了23.72万元,原因是上年本级财政安排了水库码头建设资金50万元,本年增加水库运行维护等费26.28万元。具体项目支出如下:
1、水库运行与维护支出77.25万元,其中:水库枢纽区园林绿化管护6万元、水库闸门机电设备等日常运行及维护10万元、水库枢纽区电费6万元、水库枢纽区保安工资及保险14.5万元、水库防汛防火值班补助10.75万元、水费征收工作支出5万元、库区维稳应急支出10万元、库尾淹没补偿支出3.5万元、团山水库提蓄电费11.5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统筹清算返还2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水库运行及维护等支出;
3、库区20名护林员工资支出31.48万元,主要负责库区4.3万亩林地和3800亩耕地的管护;
4、库区6个管护点房屋道路沟渠维修支出5万元;
5、水库右岸18公里的防火防汛抢险应急专用公路维修养护支出5万元;
6、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印刷宣传支出5万元;
7、水库防汛经费4万元;
8、其他项目支出7.45万元,包括201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4.32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经费0.31万元、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0.2万元、职工住房补贴资金2.52万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经费0.1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管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22万元(防汛经费4万元不属于此款),占本年总支出的99%,与上年的325.79万元比,增加1.43万元,原因是本年工资、医保、公积金相应增加,而项目支出中少了水库码头建设资金所致。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是: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万元,即退休人员工资5.1万元和办公支出0.05万元;
(二)医疗卫生支出14.95万元,即财政直接支付的单位医保统筹;
(三)农林水事务支出293.71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119.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2万元和项目支出151.18万元(不含防汛经费4万元外与第三部分中的项目支出情况一致);
(四)住房保障支出13.41万元,即财政直接支付的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青山嘴水库管理局2014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16.9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35万元,与2013年的28.73万元比,减少11.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八项规定及省、州出台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支出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青山嘴水库管理局无新增车辆,年末有公务用车4辆,运行维护支出12.59万元,比2013年的支出减少2.1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青山嘴水库管理局共发生公务接待40批次、870人,接待费开支4.35万元,比2013年的支出减少9.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