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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18-02-15
  • 来源:办公室
  • 作者:武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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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根据州水务局转发省水利厅《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的通知》(楚水安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了我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各处室,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州水务局转发省水利厅《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的通知》(楚水安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宣传曝光行动。各处室负责人牵头,充分利用水库枢纽区及各管护点要利用现有广播、小啦叭、纸媒集中宣传《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管护点依照《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进行有效管理。对水面、滩涂地的管理既要宣扬遵章守纪的正面典型,也要坚决曝光违规违纪的现象。

(二)集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枢纽区及各管护点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统一到位。各点按照“零火情”、“零事故”的工作目标,结合各自辖区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分析掌握。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三是强化隐患整改的督察督办,尽快“清零”。除信息系统外,对上级和本级督查、检查、巡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整改完成情况也应进行全面清理,层层建立台账,严格隐患整改和销号管理。

(三)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处室要相互配合,继续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四)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各处室负责人牵头,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春节前后分别组织一次检查行动,对水库枢纽区、办公区及各管护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确保100%覆盖。

(五)集中开展综合督查行动。对各处室开展"六项行动"情况、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六)全面部署单位自查自改行动。各处室要督促以贯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内容,修改完善符合处室的实际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将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建管处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和“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

二、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部署安排

建管处、总工办负责水库枢纽区检查,移民处负责库区检查,办公室负责办公区检查。各处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特点“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尽快开展“六项行动”专项督查尽快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及时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方案,迅速将本方案精神传达到处室所有人员,全面开展水库枢纽区、办公区、各管护点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各处室要在3月20日前,将春节前、春节后检查、通报、隐患整改、总结等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报建管处,由建管处统一汇总上报,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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