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水库管理所,电站: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楚办发电〔2020〕23号)精神,现将我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楚办发电 〔2020〕23号)精神,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和水库值班不能休假的职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
二、根据《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事项的通告(第3号)》相关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含电站工作人员)要尽快返回工作地,居家待命。
三、为便于工作的衔接,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水库带班领导以及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将继续由春节期间所安排的同志负责值守。
楚雄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