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根据《中共楚雄州纪委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2014年工作意见》(楚纪工发[2014]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改革部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为加快青山嘴水库各项事业进程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二)抓宣传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2、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3、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党风和廉洁自律教育,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4、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继续实行和完善廉政宣传栏、青山湖网站廉政之窗廉政宣传和廉政短信发送平台,将廉政教育、廉政制度、廉政监督融入廉政文化建设之中,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三)抓制度建设,强化科学规范管理
1、加强规范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真正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3、深化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加快推进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会议、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4、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执行《楚雄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在措施和要求上进一步完善,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6、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在认真确权、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编印成册,形成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加强防控。
7、加强制度学习和宣传教育,深化对制度功能的认识,增强制度执行力,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用好的制度提振机关干部精神面貌,使机关效能有新提升、服务群众有新举措、廉政建设有新成果。
(四)抓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
1、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保证中央和省、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3、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切实整改“四风”突出问题,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侵害群众利益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愿干事、不敢干事和不会干事的“不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4、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等规定,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薄弱环节抓起,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
5、深化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积极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6、认真落实《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试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以优良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7、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抓整改落实,完善提升工作
1、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上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的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完善提升。
2、完善痕迹管理,丰富内容材料,规范廉政台账。
3、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
4、重视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广泛拓宽信息来源,抓好信息撰写,着力提高信息质量,注重信息报送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目标,分解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健全制度,狠抓管理,堵塞漏洞。分管领导要按照反腐败的任务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对重要部门、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要跟踪监督,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动脑筋、下功夫,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引导其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坚持党组成员每年述职述廉,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和个人业绩考核,做好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数据的及时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