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学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青山湖上游建设湿地净化水源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生活在青山嘴流域的居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素质,增强保护水源的自觉性,尽量减少人为污染问题
青山嘴水库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干流上,是一项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工业供水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水库坝址以上河长80.6公里,控制径流面积1228平方公里,占城区控制断面小河口以上径流面积的68.7%。水库上游涉及楚雄市、南华县的7个乡镇、289个村庄共54627人。为保护水库水质,提高水质,我局于2013年启动了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的制订工作,2014年5月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我局印制了单行本5000份、条例问答宣传单5000份,派人到南华、牟定、楚雄等县市发放。通过楚雄州电视台、州广播电台、楚雄日报等新闻媒体在全州机关事业单位、村组、学校等对《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举办了三期150人参加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提高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保护青山嘴水库水源的自觉性。
二、在青山湖上游建设一定面积的湿地,让水源通过一定的距离,水源得到自然进化问题
青山嘴水库工程2007年2月份开工建设,2009年8月下闸蓄水试运行。工程初期蓄水以来,恰遇楚雄连续的百年一遇干旱,水库除防洪、灌溉功能外,还承担部分生活用水,成为楚雄市的后备水源地。但是,由于上游龙川江流域面积大,村庄多,人口多,支流多,农村面源污水直排,对入库河流水质造成严重污染。虽然通过实施科学养鱼等项目,水质从原来的Ⅴ类水质逐步提升至IV 类水质,尚不能完全达到饮用水Ⅲ类水质的要求。
为改善青山嘴水库水质,在州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争取到环保部2014年中央排污费专项资金20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35.9万元,合计2995.9万元用于建设青山嘴水库库区人工湿地工程。工程由人工湿地和生态隔离带组成,其中人工湿地6块面积193.02亩,生态隔离带工程5块面积212.38亩,工程总占地面积405.4亩,设计处理规模为0.12m3/s,年处理量375.8万立方米。
青山嘴水库库区人工湿地工程于2015年7月环保厅批复了实施方案,同年11月开工建设,现完成了土建工程和乔木栽植,完成工程投资2100万元,预计今年8月底工程全面完成,年底竣工验收。通过湿地工程的实施,在上游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不到位的前提下,通过湿地工程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经三级表流处理,可缓解农村及农业面源污染入库负荷,加强库周水土流失治理和改善水质。
三、在青山湖水源附近禁止放牧,禁止在青山湖水源附近建设工厂,从事加工等活动问题
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青山嘴水库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我局虽有28人按照《条例》规定对枢纽区、库区进行管护,但由于库区移民迁出后有43000亩林地和3600亩土地交由我局管理,一级、二级保护区面积44平方公里,与3个乡镇、6个村委会、35个村民小组相连,管理难度较大。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库区管理,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水库水质安全。
四、对因建设湿地而失去土地的居民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问题
青山嘴水库库区人工湿地工程总占地面积405.4亩,均是修建水库时库区移民搬迁后征用过的土地。库区移民搬迁后,已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和每人每年600元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补助,这两项补助期限均为20年,资金为州市财政补助。通过资金补贴和各项扶持项目、扶持政策的落实,90%以上的移民人均收入达到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五、有关部门对水源地附近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污染物及时清除,对人为污染行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问题
州市环保局每月均对青山嘴水库水质进行监测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我局,我局也安排库区管护人员、水面管理人员对水库垃圾及时清除,以免影响水质。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库区巡视管理,对人为污染行为按照《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鲁学峰委员,你提出的“关于在青山湖上游建设湿地净化水源的提案”,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管理和保护好青山嘴水库是我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保护好环境、保护好水质,造福彝州人民。感想你对青山嘴水库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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