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党员干部学习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在党员干部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实际效果,现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考核,了解、评价党员干部学习的情况和效果,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抓好学习,努力在科学理论的认识上、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党性锻炼的加强上、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上有新的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结型、廉洁型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学习考核的主要内容
1.学习的态度:是否积极参加各种集体学习活动,是否认真开展自学,是否坚持作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掌握知识的情况: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党建、党史和中国近、现代历史知识掌握的情况;对本职工作业务知识熟悉程度的情况。
3.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运用理论观察、分析、思考和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现实问题的能力;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能力,做到言行一致。
三、学习考核的方法程序
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考核,由党支部进行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党支部自行安排,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述学:党员干部对自己学习的情况进行汇报和自我评价。述学内容包括在职自学、参加党支部理论学习、党校学习的情况,学习体会和成果,存在问题等。
2.群众评学: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评学表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让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学习知识、运用理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3.组织考学:采取检查学习记录,查阅读书笔记、体会文章,与党员干部本人和群众个别谈话等方式,年终由党支部进行考核。
四、学习考试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1.考试考核结果的评定:考试情况,用优、良、中、差来评定成绩。
2.考试考核结果的运用:考试考核的结果要向党员干部本人反馈,把考试考核结果与年终评选优秀、选拔使用干部挂钩。
3.建立党员干部个人学习档案:个人学习档案应包括参加各种学习情况、平时学习考试成绩、参加党校学习培训的鉴定、年度考核结果、重要理论学习成果等。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党员干部把抓好学习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来完成,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时间。
2.组织领导,对党员干部的学习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