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内容
通报的范围包括集体学习、自学、参加上级各类培训学习的情况。通报内容主要是:是否按时参加学习,是否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是否完成所安排的学习内容,是否得到提高等。
二、通报时间
学习通报每半年一次,由党支部及局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通报方式
通报在全局党员干部会上进行,以口头通报为主。
四、通报结果运用
学习通报的结果,将作为党员干部评先奖优的依据,学习任务完不成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