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嘴水库项目审批过程
1993年12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在对《长江流域缺水城市云南省楚雄市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批复中,同意在楚雄市区上游龙川江干流上新建青山嘴水库。
1999年12月,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成立以时任州长罗正富为组长的“楚雄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成立专门工作队伍,在州水利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青山嘴水库项目建议书工作。
2003年6月,成立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局为州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青山嘴水库工程项目法人,承担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2001年6月,通过了水利部水规总院专家组的实地审查、评估。2002年7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组实地进行审查、评估。2003年5月,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青山嘴水库项目建议书,国家发改委发文通知批准立项。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2003年9月,通过了水利部水规总院专家现场审查,同月,中咨公司专家到楚雄现场对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和筑坝防渗土料”进行专题咨询,提出了咨询意见,省地震局对水库“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作了批复。2004年7月,国家发改委又委托中咨公司在昆明对青山嘴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在此期间,水库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分别经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土资部审查通过。2005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文对青山嘴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了批复。
在初步设计阶段, 2006年2月,水利部水规总院专家到楚雄对初步设计进行现场审查;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家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于2006年10月到水库现场进行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评审;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核定了概算总投资;2007年1月22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获水利部批准,批准概算总投资72585万元(其中枢纽工程投资28134万元,淹没处理和移民补偿投资43263万元,水保、环保工程和其它投资1188万元)。